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9日 北京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下午,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阶段,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指出,《意见》扩大了复试的权重,教育部首次明确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
林蕙青还指出,考研复试的主要内容,除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还包括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林蕙青表示,要避免有些学生把大量的本科阶段的学习时间用于应对研究生考试。她说,今后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或者说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赋予导师或者我们的学术团队更多的招生权利和责任。除了考察学生必要的知识之外,还要更多的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更多的尊重教授群体的意见。
实施复议制度保证公平
《意见》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国家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复试小组一般要由5名教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并要求学校实行三公开,也就是说复试的具体要求要公开、复试的办法要公开、复试的结果要公开。
同时,林蕙青说,要实施复议制度保证研究生复试公平性,如果考生感到复试中有不公正的待遇,可以提出申诉,学校或者招生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进行复议;对违纪、违规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处长张凤有表示,在复试中落选的考生,只要是符合教育部复试具体分数的要求,可能面临着二次调剂,可以参加其他招生单位的复试。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调剂,今年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专门开辟了调剂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