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复旦大学医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山东大学医学院 查看110所医学院校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考研 > 政策咨讯 > 政策解析 > 正文:教育部部长:研究生教育改革应建导师资助制
    

教育部部长:研究生教育改革应建导师资助制

更新时间:2006/7/14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

  本报讯 (记者肖锋)昨天,教育部部长周济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演讲中指出,要系统改革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实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  
 
 
 
  周济表示,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整体设计,分布推进,要根据社会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实际需要,对教育的学位类别设计和质量标准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要抓住招生制度、课程设置、研究选题、科学研究、论文答辩等人才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系统改革。

  据上海交通大学校长谢绳武介绍,根据国际惯例,导师资助制是指研究生的学习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分担,因为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主要任务是参与导师的课题科研。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昨天也表示,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措施正在磋商,包括培养费用、学习年限等。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