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组成。
21.社会救助 ――是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援助,是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
22.社会保险―― 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生活困难时,有权取得国家、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主要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23.社会福利 ――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的帮助和服务。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高层次。
24.社会优抚―― 是对特定阶层的优待和安置,如军人或军烈属。它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 计划经济―― 是指通过中央计划直接调节资源配置的资源组织形式。
25.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组织形式。
26.计划机制―― 是指计划指标、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等计划要素之间相互关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
27.市场机制―― 是指市场运行中的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市场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
28.企业制度―― 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
29.有限责任公司 ――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0.企业--是指集合生产要素,并在利润动机和承担风险条件下,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经济组织。
31.股份有限公司 ――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32.市场―― 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是商品供应者和需求者相互关系的总和。
33.经济计划―― 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发展计划,是国家从宏观上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基本依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34.经济手段 ――是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来影响微观经济行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切政策措施的总和。主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经济政策,运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输出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市场信号,对市场主体进行引导,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35.财政政策―― 是指政府运用国家预算和税收等财政手段,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的一种经济政策。
36.货币政策―― 是指政府通过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的一种经济政策。
37.收入政策 ――是指政府根据既定目标而规定的工资收入总量及结构的变动方向,以及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第八章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基本概念简释:
1.民主: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权力和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的内容包括国体和政体以及国家通过法律确认的具体的公民权利。
2.民主政治:是指包括国体和政体在内的政治制度,即在一个国家里关于由统治阶级中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制度。
3.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它是我国的国体。
4.无产阶级专政: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以后,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马克思主义把这个政权称作无产阶级专政。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5.政治体制:是指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而建立或构筑、安排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总和。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7.国体: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简言之,就是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8.政体: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
9.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0.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能够进行参政、议政。二者合作协商。
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12.法制:指一国法律制度的总称。亦可指指立法、司法等整个系统。
13.法治:指依法治国,也指依法治国后达到的社会有序状态。
第九章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
基本概念简释:
1.文明――是相对于蒙昧、野蛮而言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进步状态与程度。在人类历史上,相继经历过奴隶制文明、封建制文明、资本主义文明和社会主义文明。马克思主义认为,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和社会进步状态。文明的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性质。
2.文化――广意上指与自然相区别的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狭义上指人自身的智慧、精神状况。
物质文明――指人类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进步与发展状态,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的总和,是社会进步在物质上的结晶与标志。
3.精神文明――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精神生产的发展水平及其成果的体现。人类社会的改造和进步,最终都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新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其核心是共产主义思想。
5.“四有”公民-- 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6.理想-- 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政治立场和人生观、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表现。
7.道德-- 是用以调节人与人包括个人与集体、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舆论为手段,以善恶为评价标准。
8.爱国主义-- 是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深厚感情的崇高精神,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
第十章 社会主义中国在新时期的外交战略
基本概念简释:
1、独立自主――是指国家的主权是独立的,不允许任何外来的干涉与侵犯,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地、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在同印度就两国在中国酉藏地方的关系问题的谈判中首次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本质是反对侵略和扩张,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这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准则和一切国家之间的关系准则,不仅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而且也适应了现代国家关系发展的需要。
3、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简言之就是为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为了世界和平与发展,对一切国际事务,我们都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4、 国际秩序――是与一定历史时期世界格局相适应的处理国际事务、国家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5、第三世界――源于毛泽东同志对国家的划分,美苏为第一世界,其它发达国家为第二世界,中国等其它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为第三世界国家。
第十一章 "一国两制"与祖国统一
基本概念简释:
1.一国两制――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2.特别行政区――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特殊行政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和终审权。个别还会拥有更多的特权。
3.三通――即两岸的直接通邮、通航、通商。
第十二章: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基本概念简释:
1.伟大的工程――是指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的学说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建设一支团结统一、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
2.新的伟大工程――是相对"伟大的工程"而言,是"伟大的工程"的继承和发展,"新的伟大工程"就是要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3.党的三大作风―― 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其核心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4.三讲――是指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主要是指学习邓小平理论,还要学好做好工作的一切知识。讲政治就是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讲正气,说是要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坚持同一切恶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5.民族平等―― 是指各民族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等方面的一律平等。还包括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等。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7.社会主义时期统一战线―― 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是指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9.民主监督 ――主要是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党的建设――党自身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11.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12.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