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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更新时间:2006/9/15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广东省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5个报考点,分列如下:

代码

报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4401

广州市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020)83868062

4402

东莞市招生办公室

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东莞广播电视大学

(0769)22221467

4403

江门市招生办公室

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江门市教育局

(0750)3503936

4404

湛江市招生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十号

(0759)3339667

4405

茂名市招生办公室

茂名市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

(0668)2869009

4406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肇庆市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

(0758)2843139

4407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

(0754)8863455

4408

梅州市招生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

(0753)2180858

4410

韶关市招生办公室

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

(0751)8893321

4411

深圳市招生办公室

深圳罗湖区文锦南路1013号路文锦中学培训中心

(0755)82298001

4412

珠海市招生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狮山路1号

(0756)2121327

4413

中山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020)84113696

4414

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五山

(020)87113401

4415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石牌

(020)85213863

4416

广东工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

(020)39322723

4417

广州美术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020)84019197

4418

暨南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石牌

(020)85220045

4420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020)85280066

4421

广州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020)39366238

4422

广州医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020)81340542

4423

星海音乐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020)39363999

4424

南方医科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020)61648482

44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研招办

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020)36207044

4426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招办

广州市机场路12号

(020)36585497

4427

深圳大学研招办

深圳市南山区

(0755)26558494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华南理工大学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报考点只接收一志愿报考除中山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4.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到该校报名。

  5.报考建筑学需考设计绘图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或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6.深圳市的考生报考深圳大学,必须到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7.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MBA联考”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MBA联考”考生集中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考试)。

  8.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单考考生集中在广东工业大学考试)。

  9.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名点,也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10.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分集中个别报名点,未报名的考生将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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