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正式发布。规则中明确要求,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此外,考生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据了解,招考部门提出,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信工具(如手提电话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考生在答题时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招考部门要求,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在考场内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此外,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