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长沙9月29日讯 (记者 李伦娥)湖南省教育厅今天下发了《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将对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实践及培养过程管理等5大方面。
在满分为100分的评估指标体系中,教学和论文是重点,分别占30分和25分,管理占20分。其中,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加2分,省优加1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与学生的师生比要严格控制在1比10之内;导师要有科研经费;每个研究生都要制订完整的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论文要严格实行“双盲”评审等。
评估将从今年开始,5年为一周期,全省19家研究生培养单位5年内必须接受一次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湖南近年研究生人数由2000年的7729人猛增到2006年初的37595人,在管理和质量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问题。因此在2001年,除严把“进口”关外,湖南开始在全国较早地对“出口”严格把关——开展学位论文抽检,论文接受抽检比例约10%,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教师将至少停止招生一年,5年来累计已有48名导师被停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