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七“两会”
2006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温家宝总理在开幕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3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一)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报告》认为,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当前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看,今年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很多,但制约发展的矛盾也不少,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采取正确的应对之策,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稳定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重点是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一是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要在“多予”上采取更多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当规模,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投资结构,防止投资过快增长。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按照贷款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发放贷款。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快使广大农村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
3.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途径和迫切任务。抓好资源节约工作。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二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三要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四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五要全面加强管理,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公布各地区和主要行业的单位产值能源消耗情况。六要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人心,蔚成风气。
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重点搞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松花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继续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工程。抓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和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健全环境保护的监测体系、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4.继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继续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和带动欠发达地区。
5.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文化建设
6.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大决策。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今年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要取得新进展。
7.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我们要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要抓紧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切实做好就业、社保、医疗、安全生产等工作。
8.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客观要求。《报告》就其中两个方面的重要目标作简要说明。
1.关于经济增长速度问题
《纲要(草案)》提出,今后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这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的。按照新近公布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2005年经济增长实际结果,“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比原来预计的高一些,“十一五”年均增长7.5%,将会超过中央《建议》提出的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的要求。这个目标是积极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还需要指出,这个目标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基础上的。在实际执行中,各地要处理好速度和结构、效益的关系,不要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速度。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表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
2.关于节能和环保问题
《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等目标。这是针对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现实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尽管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很大,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
(二)“两会”新华时评:促进社会和谐 政协大有可为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战略任务。要把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与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结合起来。
对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的这一认识,为政协工作确立了一个新重点。可以预见,各级政协组织及来自各界别的政协委员们将更广泛、更深入地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社会和谐的核心是社会各种群体利益的和谐,而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从而使政协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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