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伊朗核问题
1.伊朗核问题演变历程。
20世纪50年代,伊朗开始核能源开发活动。
1980年4月,美国与伊朗断交。此后,美国开始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借口秘密发展核武器。
2003年2月,伊朗宣布发现并提炼出能为其核电站提供燃料的铀,伊朗核计划遭到美国的“严重质疑”。美国多次警告伊朗停止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甚至威胁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2003年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首次通过决议,要求伊朗尽快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终止提炼浓缩铀试验。此后,为使伊朗彻底终止铀浓缩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决议。
2003年12月,在代表欧盟的法德英三国的斡旋下,伊朗正式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但伊朗一直强调和平利用核能资源的权利,并在暂停铀浓缩活动方面多次出现反复。
2004年11月,法德英三国与伊朗举行了多轮会谈后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由于双方存有分歧,巴黎协议未能得到落实。
2005年12月,俄罗斯提出伊俄两国在俄境内建立铀浓缩联合企业的提议,以确保伊朗核技术不会用于军事目的。但伊朗表示其铀浓缩活动必须在本国境内进行。
今年1月初,伊朗宣布恢复中止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伊朗核问题再度升温。2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决定把伊朗核问题报告安理会。3月29日,安理会通过了一项由英法起草、经过多次修改的“主席声明”,要求伊朗在30天内中止一切核活动。
6月1日,俄罗斯、美国、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六国外长经过多次磋商,提出一项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方案。由于伊朗的消极反应,六国外长7月12日在巴黎发表声明,决定将伊朗核问题重新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7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但伊朗表示,其铀浓缩活动只会继续和扩大,不会中止。
8月22日,伊朗对六国方案作出了正式答复,表示愿意马上与这项方案的提出国进行认真对话。但美国认为,伊朗故意回避最为关键的暂停铀浓缩问题,没有满足安理会的核心要求。
10月16日,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说,联合国安理会要求伊朗中止铀浓缩活动是“非法的”,伊朗不会屈服于国际压力,将“无所畏惧”地继续实施其核计划。
2.伊朗核问题六国方案。
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六国外长今年6月1日在维也纳举行会议并达成共识,提出了一项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新方案,又称为六国方案。6月6日,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向伊朗递交了这项新方案。根据7月13日联合国安理会公布的六国方案的具体内容,新方案包括了旨在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活动的一揽子鼓励性和惩罚性措施。
方案支持伊朗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发展民用核能权利,支持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在伊朗建设轻水反应堆,并由在俄罗斯的铀浓缩工厂定期提供燃料。方案规定,取消对美国和欧盟制造商向伊朗出口民用航空设备和通讯装备的限制,增加对伊朗的直接投资以帮助其融入全球经济,支持伊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支持在高科技领域与伊朗展开合作等。方案还要求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展开全面合作,中止所有与铀浓缩有关的活动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恢复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
根据西方国家的要求,伊朗应在7月15日前对这一方案作出答复。但伊朗认为,六国方案虽包含“积极措施”,但也有“模糊不清之处”,有待进一步探讨,并多次表示将在8月22日前对六国方案作出答复。
3.中方立场。
中方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主张以谈判方式通过外交途径早日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把伊核问题报告安理会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核问题仍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