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尊重和保障人权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保证和支持。
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三)依法治国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
1.意义。
(1)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新时期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政治主张,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宪法原则,必须始终不渝地为之努力奋斗。
(2)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宏伟目标,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构成了一个整体。
(3)提出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基本政治主张的发展方向,它既给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又从人权发展的视角赋予经济社会发展以新的内涵,并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2.重要性。
(1)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切实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公民各项权利得到保障和不断发展基础上的民主。
(2)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的根本要求。
(3)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始终将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保障和发展人民的各项权利作为根本任务,并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基本要求。
(1)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加大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4)不断提高人民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水平。
(5)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有权利。
(6)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