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研究生学院不向考生寄发书面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查看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
2、根据国家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最低要求分数线划定公布之前(逾期招生单位不再受理)向研究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传真到0416-3405835或送至研究生学院办公室(经法楼B区607室),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组织专门人员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