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复旦大学医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山东大学医学院 查看110所医学院校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考研 > 分数线 > 正文:哈尔滨工业大学08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2008年考研复试录取分数线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

更新时间:2008/3/14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5、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面试成绩中任一个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尽快在网上公布,以便考生调剂录取。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

  (5)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一律使用研究生网上录取信息系统,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信息及复试成绩(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也必须提交),同时将由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

四、校内调剂录取

  1、对本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讨论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二级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第二次复试办法和调剂录取原则。

  2、校内调剂的申请程序为: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四)、原报考学科审核考生的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并签署意见、考生将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送交到接收学科、接收学科统一将申请名单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校内调剂考生的电子文档转交接收学科。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接收学科应优先接收满足报考学科复试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3、校内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 (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接收学科应公布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学科、最后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分数线。

  4、除理科考生可调剂到工科、经济学与管理学考生可相互调剂外,其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中进行。

  5、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调剂录取应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3月29日开始,不得提前。接收学科应在4月10日下班前通过网上录取信息系统完成录取,同时将由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已接收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报送学校研招办。

  五、校外调剂录取

  1、从外校调剂录取

  在调剂录取时,鼓励接收学科从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划线高校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拟调剂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4)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名单见附件五)的本科毕业生。

  外校调剂的申请程序为:考生填写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六)并送交接收学科、接收学科统一将申请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学校研招办审核考生初试成绩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通知接收学科。

  外校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复试原则上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才能进行。调剂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我校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我校自2006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在复试、录取的同时,还需确定由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学院和委托培养类考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类别。具体评定办法及有关要求将于近日另行公布。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规定执行。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校监察处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