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招办有关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精神和《福建医科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中的“第七条破格复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对于初试成绩略低于复试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或具有科研创新等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允许其参加复试,即“破格复试”。破格限额为我校当年招生规模的3 % 。
1、申请破格复试考生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情况: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某一单科或总成绩低于国家规定复试基本分数线≤5分,限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破格。 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2、拟破格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数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
3、录取原则:除满足国家和省要求外,按以下顺序面试录取:校本部教师在职报考;我校各附属医院和各教学医院在职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考生;基础专业优先;同一专业中成绩高者优先。
4、破格录取考生以自筹或委托培养指标录取,在学期间须交纳部分培养费,标准为:6000元/人/年。录取为生物学和基础医学(除病理学专业)两二级学科各专业的,仍享受公费待遇。
5、工作流程:网上及校务公开栏公告破格条件,复试工作会议通报,个人自愿申请,校务会确定拟破格复试名单,网上及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按常规复试程序进行体检、复试、录取。
请符合破格复试要求的考生自愿申请,认真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于4月14日(星期一)之前将破格复试申请提交研究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福建省2008年线下生破格复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