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原第六章调整为第五章,标题变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
把第1节调整到第一章第三节,题目是科学发展观,知识点是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根本依据、现实基础和重要借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变化详解:
⑴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根本依据、现实基础和重要借鉴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依据。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我们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认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
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特征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基础。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必须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推进现代化建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借鉴。我国要完成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任务,面临着促进经济发展和节约资料、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重复其他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正是在深刻总结世界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它顺应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吸收了当今世界各国在发展的认识和实践上取得的积极成果。
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个方面,提纲挈领,切中实质,使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⑶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才是硬道理,实施“三步走”战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两个大局”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在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提出了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等一系列重要思想。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来源。同时,科学发展观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
⑷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科学发展观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和社会主义在消除资本主义弊端方面的优越性。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看成联系的整体,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适应,社会生产各个部类、各个地域、各个方面相互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当代与后代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全面体现并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对发展问题的认识。
12.第六章第二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调整为第九章,第一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知识点是: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第二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知识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新增知识点。
变化解析:
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依据在于:首先,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理论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
⑵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增知识点)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放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问题;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3.原第六章第三节、第四节和第五节整合为第五章,标题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其中把“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速度、结构、效益、质量的统一”改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速度、结构、效益、质量的统一
自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战略方针以来,我国虽然已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当前的发展实际出发,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改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就是要求我们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形成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三个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努力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速度、结构、效益、质量是辩证的统一,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有效益才有实在的速度,有一定的速度才能有效益。结构合理与提高效益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持续的经济增长只有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结构合理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质量是根本保证,没有质量就不会有效益。
14.把第七章改为了第六章。
变化详解:章节顺序发生变动。
15.把第八章改为了第七章。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此两个知识点合并为“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变化详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权分立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协商制度是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加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
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扩大基层民主的重点,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族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