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如对统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务必于3月5日~3月6日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申请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分,不重新评卷。逾期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不再接受统考科目的成绩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址: www.shmeea.com.cn)。
3、考生如对专业课(我校自命题课程,MBA的外语、综合)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务必于3月5日~3月6日由考生本人向研招办(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提交书面的《上海大学2009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可以下载),复核只査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结果如有变动的,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4、我校将不再发放初试书面成绩单。考生如需初试成绩证明,可上网打印成绩单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
5、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一般为4月上旬左右下达,复试将于四月中下旬开始进行,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复试科目请查阅2009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