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本市的相关规定,考生在获知本人成绩后,如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须于3月6日17时前向其报考单位申请复核成绩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1、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工作程序,教育部将于4月初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范围;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招生单位(包括坐落本市的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将自主确定本单位复试分数范围。2、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范围,确定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意与招生单位联系,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3、考生如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范围,但未能获得报考院校复试资格的,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剂,请考生关注后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