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7日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原则及办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面试实施细则及时间、地点;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内 容 |
3月5日-7日 |
(1) 公布学科复试资格线; |
3月14~16日 |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
3月17日上午 | 全校统一笔试 |
3月17日下午 ~3月21日 |
(1) 笔试评卷与面试; (2) 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奖学金类别; (3) 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
3月22日~4月8日 |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
4月8日~22日 |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
6月 | 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2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3.MBA、MPA考生的复试
MBA、MP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MPA中心通知。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学科通知考生。
5.关于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届时由研招办通知相关院(系)。
6.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641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