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2年招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公告
经教育部批准,宜春学院成为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安排,我校招收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生毕业时,符合学历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取得研究生学历和药学硕士学位双证。
一、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代码:105500
专业学位名称:药学(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
二、调剂要求
凡达到2012年国家统一规定的硕士A区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报考专业与药学专业相近的考生,我校均接收调剂。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三、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的首届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2年调剂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公费调剂:凡成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者,直接给予3000元资助;高于国家线10分者,4000元;高于国家线20分者,5000元;高于国家线30分者,6000元;高于国家线40分以上者,8000元。
4.普通奖学金:在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基础上,学校提高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元/月(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5.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覆盖面30%~50%。按学习、科研等方面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500元/年。
6. 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200~5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其适当助研津贴。
7.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8.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学校将择优留校工作。
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成功调剂到我校就读的考生。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就读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填写《宜春学院2012年攻读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3),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cxyyjsc@163.com)。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01239(彭老师)、3202148(舒老师)
附件1. 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 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附件3.《宜春学院2012年攻读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宜春学院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