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原理: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二层基本含义:
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
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可以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壮大和发展自己。
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