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特制定考生复试办法,望各考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
二、复试前,我院要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专科、同等学历需提交省级以上相关专业第一作者论文一篇)
三、复试具体时间:4月10日报到11-12日复试
四、复试采取笔试和专家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考专业课,对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基础课。
五、复试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我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六、将复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群众的监督。
复试地点: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南岗分院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3号
邮 编: 150006
联 系 人: 付 凯
电 话: 0451-55620621(办)
传 真: 0451-556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