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专业学位。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课及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5门。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
2、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3至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2)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3)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外语、专业课和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4门。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
2、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和外单位专家1-2人)。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按学位条例规定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
(1)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2)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六、经费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所需费用,参照国家有关研究生的经费标准,原则上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支付。
七、组织管理
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进行。选择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