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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1/22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录取名单和录取数据库(结构同报考库,见附件3)由招生单位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送所在省(区、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招生单位将录取名单通知有关报考点,并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名单纳入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范围。

新生应于2014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因管理工作不力、失职导致试题失、泄密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考务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复试走过场的招生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屡次发生问题,影响招生工作声誉的,将给予暂停或停止招生处理;对违反规定参加辅导活动的教师,招生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医学研究生报考指导 

医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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