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0分,面试占100分。复试成绩高于180分为合格,不能达到合格成绩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2小时,总分2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执行。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为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
(三)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即各学科(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招生后的余额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或没有第一志愿考生的缺额,由调剂生补齐;各学科(专业)调剂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四)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在录取之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的条件,严格控制破格复试的考生人数。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按以下原则条件进行破格复试。
(一)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分数线。
(二)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三)对不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在非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
(四)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3%。
(五)对破格复试录取考生,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批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面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小组面试过程、面试程序、面试结果负责;院(系)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院(系)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纪检监察处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24-62214799、024-62215806;申诉举报电子信箱:xkjs6221@126.com;纪检监察处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24-62215805;受理部门:沈阳医学院纪检监察处;通讯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24-62215746。
十、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调剂专题有关说明,明确调剂工作程序具体要求、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方法及学校生源缺额等信息。考生向我校申请调剂,须符合我校调剂要求。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具体安排在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三、复试工作日程安排及有关规定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