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1、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由各学校在规定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www.lindalemus.com,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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