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更加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明确教育部、财政部组织认定并给予支持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领域布局,更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和地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与组建,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汇聚优秀创新团队,聚集各类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使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引领中心建设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不断凝练、落实和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是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主线。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落实既是国家需求、问题导向的体现,也是核心协同单位能力和地位的体现,更是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和条件。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组织和完成的质量、水平与贡献,是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依据。
(二)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落实和完成,通过不断创新机制,汇聚队伍、整合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创新能力的根本方式。要以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收入分配制度创新推动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的提升,以资源配置方式和科研组织模式的创新推动创新能力的提升,以中国特色的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和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推动国际化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以质量和贡献为核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认定与管理方式
坚持把质量作为“2011计划”实施的核心,建立健全评审认定、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按照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重实效的认定标准,择优择强,宁缺毋滥,严控认定数量。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必须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要求、具有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具备良好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并取得明显培育成效。建立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全程绩效管理模式,加强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价,动态调整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奖优罚劣,并建立退出机制。
(四)坚持分层实施、协调发展
鼓励引导高校和地方实质性地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科学定位,因地制宜。高校和地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不能简单地以申请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目标,应以转变高校发展方式、形成优势特色、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真抓实干,力求实效。协调推进各类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重点推进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和行业产业类型中心建设,适度发展区域发展类型中心,促进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面向重大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
以国家急需为导向、以承担并完成重大创新任务为目标开展协同创新,是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前提和条件。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必须以承担并完成对国家、行业企业、区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协同创新任务为切入点,设计中心的建设思路与发展目标,明确主要协同单位的资源贡献、政策支持和任务担当,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方式,构建需求牵引、问题导向、各具特色、满足重大任务要求的协同创新模式。
(二)探索先进的协同创新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高校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的试验田,以重大协同需求为牵引,加快推进高校人事管理、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科研组织、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的综合改革,建立并形成更加有效的协同创新机制。要因地制宜,做好顶层设计,抓住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整体、协调、系统推进各项改革,努力突破制约高校协同创新的内部制度性瓶颈。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等方面的不同优势,营造制度先进、充满活力的协同创新环境。
(三)形成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
坚持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建设宗旨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在“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和培养的能力、需求牵引下的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能力、有组织的科研能力”的提升上下功夫。围绕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汇聚一流的人才和团队、优势的学科和平台、优质的科研资源和条件。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对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学和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交叉和新兴学科的发展,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充分体现人才是核心、学科是基础、科研是支撑的建设思路,提升高校综合创新能力,推动高校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建立相对独立,高效、开放的运行方式
协同创新中心是由依托高校和协同单位管理的相对独立的运行实体,在人、财、物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享有自主权。依托高校和协同单位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责任主体,也是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和决策机构的核心组成。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创新资源,处理好与校内院系之间、与现有基地和平台之间、以及与外部机构之间的关系,扩大人员的互聘、合作与交流,加强成果和仪器设备的共享,建立切实的开放机制,形成相对独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体,支撑高校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
(五)开展高水平、有组织的科研创新
围绕协同创新的重大需求,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明确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增强有组织的创新能力。建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创新的绩效管理模式,将人员选聘、资源配置、科研评价、人员激励与重大任务和创新贡献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团队的任务、职责和产出。注重原始创新和重大创新成果的集成,体现成果的重大性、整体性和标志性。注重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效,将社会评价作为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注重国际创新资源的引进和利用,提升国际合作水平,扩大协同创新中心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