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复旦大学医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山东大学医学院 查看110所医学院校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医学考研 > 政策咨讯 > 动态资讯 > 正文:2015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教育部通知:2015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更新时间:2015/4/30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教育部:2015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自2015年起,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一、改革内容及时间

自2015年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二、招生计划和学生学籍注册

2015年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七年制学生实际规模,在有关高校研究生计划安排上予以积极支持,合理确定各高校研究生计划基数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2015年之前入学的七年制学生和2015年及以后“53”一体化培养招收的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均需占用当年研究生计划,相关研究生计划在总规模中单列,并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录取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完成第5年学习后转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要求的,分阶段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自2015年起,七年制转为“53”一体化的学校和专业范围不再扩大,每校“53”一体化的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招生数量总和不超过150人,每校“53”一体化的口腔医学专业、眼视光医学专业招生数量总和不超过50人,超过上述招生计划录取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注册电子学籍。

三、积极稳妥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

2010年以前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按原计划培养毕业;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及各校实际情况,可以在完成第5年学习后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转入本校后3年的研究生教育阶段,或者按原计划培养毕业。

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结合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53”一体化培养的年度招生计划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并认真研究“53”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我部将适时召开“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交流会。同时,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订七年制在校生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七年制在校学生培养改革积极稳妥顺利实现。请有关高校于4月10日前将2015年“53”一体化培养的招生计划报我部高等教育司。

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专题指导

历年考研复试全国录取分数线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