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药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划线原则和本院实际招生总计划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统筹考虑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招生人数、总分与单科成绩,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如低于国家线则以国家线为准)。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类别 |
学科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人数 |
推免接收 人数 |
预计参加复试人数 |
备注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学术学位 |
药学 (理学) |
55 |
55 |
90 |
90 |
365 |
53 |
26 |
37 |
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
药学 (医学) |
55 |
55 |
180 |
|||||||
专业学位 |
制药工程 |
45 |
45 |
80 |
80 |
300 |
27 |
2 |
33 | |
药学 |
45 |
45 |
160 |
|||||||
中药学 |
45 |
45 |
160 |
|||||||
非全日制 |
45 |
45 |
160 |
50 |
30 |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2日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五号楼7楼701室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交纳复试费用。
3.复试地点:报到时见学院具体通知。
4.复试时间:
3月23日上午8:30—11:00:外语及专业课笔试。
下午14:00—20:00:同等学力加试。
3月24日上午8:30开始:各学科综合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5.专业调剂:
3月25日-3月30日:处理专业间调剂事宜。
申请制药工程专业调剂生须加试《数学》,成绩合格方可调剂。加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初录:
4月5日前确定初录名单并网上公示。
4月15日前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查。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采取学院和各学科组织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各学科负责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务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认真分析考生相关材料后按照面试内容进行个别面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复试小组须认真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当场给出评语和评定面试成绩,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2.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外语和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2)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治学态度、兴趣特长、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招生简章公布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申请制药工程专业调剂生加试《数学》,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核算
1.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考生的总评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0.1+外语复试笔试成绩×0.0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和调剂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2.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基本依据。复试中外语和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为复试不合格。考生复试成绩和总评成绩予以公示。
(五)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