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2017年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工作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比例及复试人数:
1、生源充足的专业或专业组别(注: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按专业组别计算,下同)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 120%(计划数乘以复试比例出现小数点则自动进1)。
2、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复试人数。如复试比例范围内最后1名出现并列名次,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为:专业课、外国语、政治理论。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初试成绩均执行国家一区医学复试基本要求) 。
2、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和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相关规定。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第一志愿达线人数达到专业或专业组别计划数的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规则
在符合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规则如下:
1、专业或专业组别第一志愿达线人数超出计划数,该专业或专业组别达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有缺额专业或专业组别。
2、调剂的优先次序:
(1)相同专业或专业组别专业学位调剂至学术学位。
(2)相同学位类型、相同专业内专业组别之间进行调剂(注:肿瘤内科只能与肿瘤放疗互调,肿瘤外科只能与肿瘤妇科互调)。
(3)不同专业专业学位调剂至学术学位。但只能在相同专业类型(专业类型1、专业类型2、专业类型3)内调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注:专业类型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药理学、护理学、临床病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公共卫生、全科医学
专业类型2: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肿瘤学(肿瘤内科、肿瘤放疗)
专业类型3: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肿瘤外科、肿瘤妇科)
(4)相同学位类型、不同专业间调剂。但只能在相同专业类型(专业类型1、专业类型2、专业类型3)内调剂。
(5)专业类型2或专业类型3调剂至专业类型1。
3、调剂的优先次序相同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复试比例范围内最后1名出现总分相同时,如初试科目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为:专业课、外国语、政治理论,如初试科目不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
4、缺额专业或专业组别调剂后复试人数到达计划数120%,不再接受调剂。
(四)调剂步骤:
1、考生登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最终专业排名情况(不包含未达线考生).
2、考生根据《蚌埠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第一志愿考生达线统计表》查询招生计划、第一志愿达线人数和缺额信息。
3、3月15日下午20:00---3月16日下午17:00,第一志愿考生登录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请点击),填写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可以填写3个调剂志愿。考生填写志愿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第一调剂志愿”、“第二调剂志愿”、“第三调剂志愿”,在填写第三调剂志愿时,还须在备注栏内填写“服从分配”或“不服从分配”。我校将对考生调剂资格进行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我校将按照调剂要求和原则进行调剂。第一调剂志愿调剂结束后,如仍有缺额的专业或专业组别,再按照第一调剂志愿未调剂成功考生填报的第二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第二调剂志愿调剂结束后,如仍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组别,再按照第一、二调剂志愿未调剂成功考生填报的第三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第三调剂志愿调剂结束后,第一、二、三志愿均未调剂成功且填写“服从分配”考生,我校将随机调剂至有缺额的相关专业或专业组别。
5、调剂结果于3月16日晚上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如有异议请于3月17日上午12:00前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0552-3178336,3179907.
(四)非第一志愿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结束后,仍有缺额的专业或专业组别,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剂。具体缺额信息于3月17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
(五)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调剂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我校招生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考生调剂资格进行审核后,对被接受调剂的考生进行确认回复,调剂考生收到回复后请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专业以我校网上回复为准。
(六)说明:如本要求和程序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bbmc.edu.cn/
电 话:0552-3178336,3179907
传 真:0552-3179907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