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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更新时间:2017/3/22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确保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4日(周五)8:30-16:0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主楼4楼411室)。

2、资格审查:

应届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及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往届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及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要复印件,政治思想审查表、本科成绩单需原件,并按上述顺序排放,第一页右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左上角装订。报到时须核准复试笔试科目及缴纳体检费。

二、复试原则

1、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外语口语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凡达到相关专业全国初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的笔试,且考生一律按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地点:第一教学楼2-4楼。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考,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以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

四、面试

1、3月27日下午在伯仲苑一楼大厅及研究生院网站(http://bozhongyuan.sys130.pkulab.com/)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3月29日,各专业进行面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的面试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2、面试由各学科组织,各专业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等额确定。各学科应成立5-7人的面试专家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将进行学科专业内部的导师间调剂,导师要在拟录取名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3、报考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基础医学院导师(研究方向5-7)的考生单独面试,单独录取,由基础医学院负责组织。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2个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考生。

五、拟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核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100分+专业课10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应按照学科总招生计划录取,依据上线考生报考意愿进行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原则

1、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及各专业上线生情况,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缺额专业在笔试后,进行校内调剂,调入缺额专业的原则是考生依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自主选择调剂专业(未进入专业面试名单的考生请于3月28日上午9点前到新教学楼106教室进行调剂,因未按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3、校外调剂我校的考生复试科目可以在我校复试科目范围内任意选2门复试科目。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月26日下午、3月27、28日两天持体检表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90元。考生自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体检地点待定。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凡因考生本人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导致录取信息不能上报国家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3月31日,公布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地点:伯仲苑一楼大厅及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开学报到当日到我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年学费及住宿费(1200元/年)。

5、非本校应届毕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结束后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院以备审查。定向考生需到研招办领取并签订定向协议书。

6、考生申诉: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七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监察处82193018,研究生院82197018。

7、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九、各学院面试联络人

基础医学院:学校研究楼4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于伯承,办公电话:82193628。

药学院:学校新综合大楼13楼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谢海龙,办公电话:87267047。

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二楼科研科,联系人:韩宇潇,办公电话:82111401转8915。

针灸推拿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楼科研科,联系人:王威,办公电话:87090229。

人文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三楼教务科研科,联系人:李晓,办公电话:8219524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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