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简介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并为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考试。考试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测试考生掌握和运用外语的实际能力。该项考试的前身为1997年起实施的卫生部属单位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水平考试(Foreign Language Admission Test for Medical Doctoral Students,简称FATMD)和1999年起实施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National English Qualification Test for M.D.,简称NEQTMD)。 自2002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部科教司将FATMD和NEQTMD合并为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正式委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凡申请在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此项考试;报考医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招生单位的要求参加此项考试。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实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与考点两级负责制。考试的考点设置在各招生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生报名资格由各招生单位、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考生到报考单位报名点报名(或函报)。 考试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内容为公共外语,注重突出医学特点。英语考试共设置听力对话、听力短文、词语用法、完型填空、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6种题型;日语考试设置听力理解、文字与词语、语法与构句、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5种题型。考试强调全面测试应试人员的外语能力,并突出应试人员的英语应用和交际能力,以确定其是否已达到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外语水平或是否已达到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水平。考试要求考生应在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加强训练。 每年的考试日期一般在3月的第二个周六,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时间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申请在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和报考医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考试成绩将分别解释,不得相互代替。考生不得同时申报在职申请学位和博士生入学考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自2003年起,在职申请学位考生的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00分,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印发“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合格证书”参加在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对参加医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招生单位提供考试成绩册和参考合格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实际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自己确定。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考试用笔(2B铅笔和作文用黑色签字笔)和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实。 4、考生进入考场以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不准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5、统一信号发出后,才能正式答题,听力考试开始后考生不能进场,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准交卷出场。 6、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考场指令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规定信息,凡答题卡漏填、错填、用笔错误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7、考生开启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如有缺页和印刷问题,向监考员申请更换,一旦考试开始后,不得申请更换试卷。 8、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听力与笔试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作文部分。答题卡上不得使用涂改液,未按照上述要求作答者,后果自负。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题卡损坏的不予更换备用答题卡。 9、考生应该严格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果遇到试卷模糊或答题卡污损问题,考生可以举手询问。 10、考生离开考场时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许可后离场。 11、答题卡说明: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印制的标准答题卡。缺考的考生由监考员负责在答题卡上相应的单元栏涂黑,并且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写清楚。不要在答题卡上信息点以外的部位做任何标记,不要使答题卡出现折、卷、脏、皱、破,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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