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
加载中... | ||
|
||
|
|||||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时间:2006-9-16 | |||||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推荐: 转帖于 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
|||||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河南省2007年考研报名报考点 200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出 2007年研究生考试四大调整 高 东南大学研招办访谈:奖助研 考研报考问题解答:没有学位 新东方考研高频词组总结 马克思主义哲学考研应试技巧 推荐一个很好的毛概著作记忆 考研政治如何复习--辨证看待 政治经济学中的计算选择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赞助本站 |网站地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