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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07年起博士津贴提一倍硕士可获奖助金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06-10-26 0:10:40 | |||||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实习生 刘燕 通讯员 何晓钟) 明年开始,中山大学将全面实行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昨日,中大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就改革方案进行释疑,表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绝不是收费改革”。 博士生受资助面达100% 学金、学校专项经费、导师资助经费、社会捐赠的奖学金以及学校筹措的其他经费,面向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奖助金,奖助金包括培养费和生活津贴两部分。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三助岗位而获得免交培养费的资助,同时还能获得生活津贴。 培养机制改革后,该校对非在职的全日制博士生的资助面达到100%,所有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都可以通过承担助研工作而获得除免交培养费外,第一年不少于7200元,第二、第三年每年不少于9600元的生活津贴。博士生的生活津贴将比改革前的普通奖学金提高一倍以上。 硕士可获奖学金免学费 该校为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设立的奖助类别分Ⅰ、Ⅱ、Ⅲ类,其中第Ⅰ类名额第二年用于硕博连读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除免交培养费外,第二年可以获得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的生活津贴不少于7200元,获得Ⅱ类奖助名额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除免交培养费外,还可以获得由学校提供的生活津贴,每年不少于4800元。Ⅲ类名额相当于原来的自筹经费生,也是属于国家非财政拨款的招生项目。列入Ⅲ类名额的硕士生第一年学校不提供奖助。学生需交纳培养费每人每年10000元,从第二年开始可参与Ⅰ、Ⅱ类奖助金名额的评选,学校还将在第二年将增加部分Ⅰ、Ⅱ类奖助名额,以全面实现资助名额的动态管理。 对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口腔专业学位除外),仍旧按原来办法,学校不提供奖助金,需向学校交纳培养费。 新机制释疑 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不是收费改革,改革的核心是什么? 答:这是外界关注最为集中,也是误解最大、最多的问题。可以告诉大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是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更不是全面收费的改革,而是一个力求全面提高研究生质量的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起以科研工作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实现研究生教育与科研工作的更紧密结合,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实施主体(导师)和接受主体(学生)的积极性,使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的要求,落实在导师与研究生的利益关切上,从而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切实提高。 在这一过程中,对导师的经费投入要求更加明确和刚性,学校整体用于资助研究生教育特别是研究生的生活津贴将大幅度提高。而自费生的比例,尤其是博士生的自费比例也将大幅度降低。可以说,这一改革的最大得益者是研究生。 问:新的培养机制实施后,老生怎么办? 答: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从200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学校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管理方针。但老生也可以向导师或学校申请另设的“三助”岗位,以获得三助岗位津贴。 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如何评定? 答:为激励硕士生学习,硕士生的奖助金实行动态评定,每年由院系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类奖助名额评定一次,第一年评定的主要依据为:(1)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2)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及工作表现。第二、第三年奖助金评定的主要依据:(1)前一年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2)导师的考核意见。 所有非在职的全日制博士生只要没有触犯校纪、校规,完成导师规定的科研工作,均可获得奖助金。 问:为什么全日制博士生的资助面为100%,而全日制硕士生的资助面只有60%左右? 答:培养机制改革后,国家对研究生的拨款制度没有改变,目前中大博士研究生中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占65%,硕士研究生由国家拨款的占49%,也就是说我校有35%的博士生和超过一半的硕士研究生国家是没有拨款的。 对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奖助的名额与改革前的公费指标基本持平。但对奖助实行动态管理,研究生如果触犯校规、校纪,或者学习工作表现不佳,第二年就可能会被终止奖助资格。改革后,获奖助金的学生,其生活津贴也比改革前的普通奖学金高出许多。 资料提供: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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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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