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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 2:05:48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海南省200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对象和条件:详见《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二、报名时间: 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9月18日-9月23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办法:在海南省报考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并提交个人的报名信息。

  四、报名地点:

  海南省共设三个报名点: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报名系统中的代码为4602(下同)]、海南大学(4603)、海南师范大学(4604)。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上述其中一个报名点报名。其中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报名点报名。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其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报名。其中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限在海南大学报名点报名。

  五、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 日至14日。逾期不再办理。所有考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需交纳报考费并进行现场拍摄电子相片。

  六、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5)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填写专业目录时必须认真阅读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要求及相关报考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七、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并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初试日期、地点、方式:初试日期为: 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22日 进行(8:30 至 14:30);初试地点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考试方式为笔试。

  海南省考试局

  200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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