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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港澳台学生内地读研新政策解析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4 1:44:27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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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规定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包括: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MBA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考试);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不超过6小时,在第三单元考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值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招生简章中规定,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院校确定。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寄发考生本人。获奖学金的通知书也由录取学校寄发考生本人。 同时,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相关链接 研考报名地点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报考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6 图文传真:(020)38627815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初试时间:2007年4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第三单元(22日)进行。 复试时间:2007年6月5日之前,复试地点、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本报记者 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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