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4月29日电(记者 陈济朋)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29日表示,截至2009年3月31日,香港各辖区共有5854名注册中医,以及2814名表列中医。
周一岳在对立法会议员提问的书面答复中表示,香港的中医服务一直主要由私营市场提供。
香港立法会1999年通过《中医药条例》,以此为基准的中医药规管制度随之逐步建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是主要的中医药规管机构,下辖不同的功能小组,形成了以中医注册、考试和纪律为主体的中医规管体系,以及以中药商领牌、监管和中成药注册为主体的中药规管体系。
表列中医是香港走向中医注册体系的过渡性安排,一般有一些规管限制。
根据香港正在推行的一项计划,特区政府将分阶段开设18家中医诊所,分布在18个不同辖区,由医院管理局和非政府机构以及本地大学合作,提供中医服务。周一岳表示,自2004年以来,按计划已有14家诊所开业,去年这些诊所的接诊量超过31万人次。
周一岳说,特区政府开设公营中医诊所,主要是为促进中医药发展,也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及长者提供免费或减费的中医服务,并为毕业生提供培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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