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AMIKACIN SULFATE INJECTION |
拼音名 | LIUSUAN A'MIKAXING ZHUSHEYE |
药品类别 | 氨基糖甙类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毒理 | 硫酸阿米卡星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多数肠
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
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枸橼酸杆菌属、沙雷菌属等
均具良好作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不动
杆菌属、产碱杆菌属等亦有良好作用;对脑膜炎球菌、淋球
菌、流感杆菌、耶尔森菌属、胎儿弯曲菌、结核杆菌及某些
分枝杆菌属亦具较好抗菌作用,其抗菌活性较庆大霉素略
低。本品最突出的优点是对许多肠道革兰阴性杆菌所产生的
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不会为此类酶钝化而失去抗菌活
性。在目前所分离到的12种钝化酶中,本品仅可为AAC(6')
所钝化,此外AAD(4')和APH(3')-Ⅲ偶可导致细菌对本品中
度耐药。临床分离的肠杆菌科细菌中对庆大霉素、妥布霉素
和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耐药者约60~70%对本品仍敏感。
近年来革兰阴性杆菌中对阿米卡星耐药菌株亦有增多。
革兰阳性球菌中本品除对葡萄球菌属中甲氧西林敏感
株有良好抗菌作用外,肺炎链球菌、各组链球菌及肠球菌属
对之大多耐药。本品对厌氧菌无效。
本品作用机制为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30S亚单位,抑制
细菌合成蛋白质。阿米卡星与半合成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
合用常可获协同抗菌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阿米卡星口服很少吸收。肌内注射后迅速被吸收。主要
分布于细胞外液,部分药物可分布到各种组织,并可在肾脏
皮质细胞和内耳液中积蓄;但在心脏心耳组织、心包液、肌
肉、脂肪和间质液内的浓度很低。支气管分泌物、胆汁及房
水中浓度低。蛋白结合率低。在体内不代谢。成人血消除半
衰期(t1/2?)为2~2.5小时。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脑脊
液中浓度低。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给药后24小时内排
出90%以上。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可自血中清除相当量的药
物。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
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
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
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
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
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
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
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
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
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
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
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
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
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50×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0.85/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0.85/50×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
不良反应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
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
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
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
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
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
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
模糊等。 |
禁忌症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
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
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
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
度应保持在15~30?g/ml,谷浓度5~10?g/ml;一日1次给
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g/ml,谷浓度应
为<1?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
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
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 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
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
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
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
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
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
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
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
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 | 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
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
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
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
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
血药浓度。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
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
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本品与卷曲霉素、顺
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
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
加肾毒性。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磺胺嘧啶和
四环素等注射剂配伍,不在同一瓶中滴注。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
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
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
药物过量 | 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
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
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贮藏 |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