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磺胺异噁唑片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SULFAFURAZOLE TABLETS |
拼音名 | HUANG'AN YI'E ZUO PIAN |
药品类别 | 磺胺类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短效磺胺药。对非产酶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
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具
有抗菌作用。但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极高,尤其是链
球菌属、奈瑟菌属以及肠杆菌科细菌。
本品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
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
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了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
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脱氧核
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
药代动力学 | 口服吸收完全,2小时血峰浓度为82.5mg/L,半衰期约
为6小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35%,乙酰化率较低(平均28%)。
由于本品及乙酰化物在水中溶解度较高,尿中乙酰化率约为
18%,不易在尿中析出结晶或形成血尿,故对肾脏毒性亦小。
本品自尿中排出快,12小时内排出口服量70%,因而磺胺异
唑在尿中浓度可达1000~3000 mg/L ,故有利于尿路感染
的治疗。但本品排泄较快,约95%的本品在24小时内自尿中
排出,其中40~60%为原形。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及肠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为,首剂2g,以后每次1g,每日4次;2
个月以上小儿剂量为每日50~100mg/kg, 分4次口服,首
剂加倍。 |
不良反应 | 1.消化道症状较常见,包括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
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
此时需停药。
2.过敏反应也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
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
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
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3.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
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4.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
见。
5.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
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
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
黄疸。
6.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
急性肝坏死。
7.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
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
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
药。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
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
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
即停药。 |
禁忌症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
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
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
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4.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
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
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
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
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
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
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
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
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
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
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
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
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
儿童用药 |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
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
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
儿及2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
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
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
弊后决定。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
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
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
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
钠和硫喷妥钠合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
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
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
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
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
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
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
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
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
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
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13.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
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
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
药物过量 |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