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小儿布洛芬栓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PAEDIATRIC IBUPROFEN SUPPOSITORIES |
拼音名 | XIAOER BULUOFEN SHUAN |
药品类别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
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药理毒理 | 布洛芬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
热、镇痛、消炎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用药后经直肠吸收,Tmax约为(0.92±0.33)小时,Cmax为(13.88±1.92)
mg/L。蛋白结合率为99%,本品主要在肝内代谢,绝大部分经肾由尿排出,其
中的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药。适用于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
小儿发热。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50mg(1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每隔
4~6小时重复给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3岁以上小儿推荐使用每枚100毫克的栓剂。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或轻度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
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
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 对本品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活动期消化性溃疡以及重症腹泻者禁
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
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慎用。
(3)用药期间如出现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
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再次用药应间隔4小时以上。
(6)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7)本品为非口服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儿童用药 | |
老年患者用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增加出血倾向。
(2)本品与地高辛、甲氨喋呤、口服降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
药浓度增加。
(3)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
药物过量 | |
贮藏 |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