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PARACETAMOL INJECTION |
拼音名 | DUIYIXIAN'ANJIFEN ZHUSHEYE |
药品类别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略带粘稠的澄明液体。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
枢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释放,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
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1、
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
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38mg/kg,腹腔注射LD50为500mg/kg。 |
药代动力学 | 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5%。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
萄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T1/2一般为1~
4小时(平均为2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
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本品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的形式
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
适应症 | 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
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
能耐受的患者。本品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 一次0.15 g~0.25g。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
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
不良反应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
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
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
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
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
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
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
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
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
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
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
荐使用。 |
儿童用药 |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
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1)在长期饮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
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
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
同时应用。 |
药物过量 | 药物过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
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
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或肾功能损害,如少尿、血肌酐升高。第3~5天肝功
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肾小管坏死,甚至肾功能
衰竭。解救应及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
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
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拮抗剂宜尽早
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
如静脉输液和/或利尿以促排泄,以及血液透析。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