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CREAM |
拼音名 | YANSUAN TEBINAIFEN RUGAO |
药品类别 | 皮肤科用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
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
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局部涂抹后,被吸收的药量不超过用药量的5%,故全身血药浓度极低。本
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作用,主要随尿液和粪便排出体外,清除半衰期
为17小时,无体内蓄积现象。 |
适应症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
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
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
癣2~4周,花斑癣2周。 |
不良反应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
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禁忌症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
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
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
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
乳。 |
儿童用药 | 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物过量 | |
贮藏 | 在阴凉处,密封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