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友好信任的关系
心理测验的结果要精确,除了工具本身的条件外,主试与被试之间,一定保持友好和信任的关系(rapport)。如果没有取得受试者的信任,便不能合作,以至无法进行测验,或测的结果不准。
在与被建立友好、信任关系的过程中,主试者应起主导作用。要根据受试者的年龄、性别、性格、经历以及所患疾病的性质调整自己的交往方式。提出以下几点供参考。
(一)主试者的态度
作心理测验时,主试者要经常对病人表示关心、热情、同情、友好并尊重病人,要有耐心,在病人遇到困难时,要设法给予鼓励,增加病人完成测验的信心。绝不可有藐视病人的表示。
但不同的病人,又需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所以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有些病人需要有坚定的、强硬的主试者;有的则需要温柔的主试者。
(二)善于观察受试者的行为
主试者要经常注意观察受试者的情绪状态,看他的注意力是否集中?对指导语是否了解?是否想把测验做好?有无影响测验的外来因素等。
在观察中,既要做到仔细认真,又不能干扰测验的进行。这就要求主试者的测验技术娴熟、老练,不但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要有处理问题的技巧。
(三)处理受试者在测验中的提问
受试者在测验或预备时往往提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可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关于疾病问题和治疗问题;第二类是与测验有关的问题。
之所以提出前一类问题,是他见到主试者如此关心他,想在主试者这里得到支持。提第二类问题是由于受试者对测验的紧张、关心、急于了解自己的情况。主试者不得过多地讨论疾病问题,这样做不但时间不允许,也会分散受试者的注意力。至于问到他做的测验对不对?应如何做?这些都不能直接作肯定或否定回答。可以回答说:做的方法很多,各人有各人的做法。因为告诉了测验的正常结果,会影响以后的重测。并使测验公开。
二、不合作病人的测验方法
所谓不合作,一是拒绝测验;二是不能做测验。不能做测验又有不同情况:有的是由于情绪障碍、激动不安,或抑郁、焦虑;有的是由于病损而难于与主试者沟通。
受试者拒绝测验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开声明不做;另是消极应付,有时使主试者误认为不能测验,以至失去测验机会。
要分析不合作的原因。如果对测验意义缺乏了解,可说明其意义,以引起他们的动机;如由于紧张,怕做不好,这可以从容易的做起,他们在得到好成绩时便可增强信心。有时,要将所有测验用具让他们看一看,摸一摸,并公开进行记录(可不必马上记分),以消除顾虑。通过这些措施往往可以取得合作。
对情绪高涨的病人,主试者可以加一些约束,让他们注意于测验;对抑郁病人则要多加鼓励,增加信心,以便顺利完成测验,收集到可靠的资料。
三、注意夸大病情的情况
能力测验,是要求受试者尽到自己最大努力,作出他应有的成绩,这样的结果才是可靠的。一般来说,受试者都能尽自己的努力做。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病人不努力,甚至夸大自己的病情,故意装作无能。对这些情况,如果不及时发现,将会做出错误判断。
产生夸大病情的原因很多,大体可归纳为三类:①寻找同情:病人总认为别人不同情他,不理解他的困难,所以虽然不是有意的“无病呻吟”,但其表现常超过了他的实际情况。进行心理测验时,往往也就不努力。②逃避责任:有些病人为了逃避责任(家庭责任、工作负担、甚至法律责任),往往也可夸大病情,在测验中表现无能。③要求补偿:为了延长病假、劳保、津贴、,或者法律上的补偿金,而在测验中表现出特别无能。这些在我国虽少见,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在有夸大时,测验成绩往往全面下降,特别在很容易的作业上也都表现无能。测验结果,与临床或其他实验室检查不符。有时在一个测验内,或几个测验之间出现矛盾结果,测验结果与他们的经历极不相称。
要确定有无夸大,最后仍需对质。对质的方法,有径直揭穿夸大行为的,也可采用比较迂回的方法。如果未经对质核实,不可随意作出有夸大的结论。有夸大的测验结果是不能作为解释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