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风险(率)又称为复发风险(率)是指曾生育过一个或几个遗传病患儿,再生育该病患儿的概率(机会)。现在这一概念已经扩大到凡有信息可导致一对夫妇生育患儿(包括第一胎)的概率,但这一情况称患病风险较适当。
再发风险一般用百分率(%)或比例(1/2,1/4……)来表示。风险率高低是相对的。一般认为10%以上属高风险,5%-10%为中度风险,5%以下为低风险。也有人以10%划界,认为10%以下都属低风险。遗传病风险率的提法往往对咨询者造成不同的心理效应。例如一40岁的妇女来咨询生育先天愚型患儿的机会。如果你告诉她是1%,她会认为很安全,风险小;但如果你的回答是,比年轻妇女高10倍,她就会同意不再生育或愿意进行产前诊断。染色体病及基因病再发风险的估计已在有关章节中提到,本章将会举例说明。这里先着重介绍单基因病再发风险的估计法。
1.单基因病的基因型已推定者,再发风险孟德尔定律推算。即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再发风险为1/2(或50%),因绝大多数患者是显性基因的杂合子;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为1/4(或25%);X连锁隐性遗传病时,若母亲为携带者,男孩患病概率为1/2(或50%),女孩将有1/2概率为杂合子;父亲若为患者,女孩全部为杂合子,男孩全部正常。当然如双方都携带此致病基因,后代患病风险大增。
2.如果双方或一方的基因型未知,这时则要利用家系资料或其他有关数据,用逆概率定律(Bayes定律)来推算。例如一位女性,她母亲是甲型血友病携带者,她本人为本病携带者的概率为1/2(即基因型未能确定);如果她是携带者,她生男孩患病概率为1/2;如果她不是携带者,她生育男孩将完全正常。反过来说,如果她已生育3个正常男孩,这表明也不是携带者的可能性大(>1/2),她是携带者的可能性减小(<1/2),这时究竟她本人是携带者的概率是多少,就需要用Bayes定律来推算.具体计算方法将在下面例子中提到。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在一般情况下,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的再发风险为1/2,即使已生育一个或多个患儿,再发风险仍为1/2,但在下列情况下这一概率会有变动.
1)迟发显性:显性症状要在若干年后才表现.例如慢性进行性舞蹈病(Huntingtons chorea,Hc)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携带此基因的杂合子一般发病较迟.如咨询者父亲为Hc患者,母亲正常,则咨询者获得Hc基因的概率为1/2,未获得此基因的概率亦为1/2.这种从亲代是否患病推算出来的概率称为前概率(prior probabilty).随着咨询者年龄的增长而不出现症状,表明他实际上获得Hc原概率日益减少,而未获得Hc基因的概率则越来越大。据统计,本病于30岁前发病者约占1/3。咨询者为30岁时,如果他携带有Hc基因,他尚有2/3的机会发病,而如果他未携带此基因将不会发病,这种概率称为条件概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此咨询者患Hc的总概率或后概率(posterior probability)可计算如表12-1。
从表12-1可以看出:由于咨询者30岁仍未表现症状,故他是Hc患者的风险由50%降至40%,如果他40岁仍未发病,他患Hc的风险还会降低。
表12-1 慢性进行性舞蹈病患者儿子为30岁时为携带者的概率
获得Hc基因的概率 | 未获得Hc基因的概率 | |
前概率 | 1/2 | 1/2 |
条件概率(30岁时) | 1-0.33=0.67 | 1 |
合并概率 | 1/2×0.67=0.33 | 1/2 ×1=0.5 |
后概率 | 0.33/0.33+0.50=0.40 | 0.50/0.33+0.50=0.60 |
Hc携带者风险 | 0.40 |
2)外显不完全:在显性遗传病中,如有外显不全的情况(即外显率低于100%),此时,子女患病概率为1/2K(K为外显率)。例如视网膜母细胞瘤的遗传型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其外显率70%,按公式计,生育患儿的概率为1/2×0.70=0.35(35%);携带者(这里指携带者性基因而未表现病症的个体)的概率为1/2(1-K),即0.15(15%)。又例如父亲为患者,女儿外表正常,假设此基因的外显率为90%,试问女儿的下一代患病风险有多大?,此时有几种可能:
女儿未携带此基因,前概率为1/2;女儿携带此基因但未表现,则其合并概率为:1/2(前概率)×1/10(条件概率)=1/20她作为一个携带者的总概率(后概率)为:
1/2/(1/20+1/2)=1/11
即此女儿为携带者的概率只有1/11,而她的第一个子女的患病风险为:
1/11×1/2×9/10=9/220,即约4%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按一般孟德尔定律计算再发风险,即1/4。如生育一个以上患儿再发风险仍为1/4。但有时要作具体分析。例如:
图12-1 一例常染色体陷性遗传病系谱
1)一对表兄妹拟结婚,而他们的亲属中有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如系谱图12-1:Ⅲ3为患者,Ⅲ2外表正常,故有2/3有机会为杂合子,Ⅱ1和Ⅲ1为携带者的概率分别为1/2和1/4。Ⅲ1和Ⅲ2结婚生育第一胎为患儿的概率为1/4×1/4×2/3=1/24。若表兄妹结婚准确性中未发现有某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则所生子女患病风险根据该病在人群中的发病率和近婚系数推算。
2)双方为某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结婚后出生子女患该病的风险如何?按孟德尔分离律,他们的子女将全部为患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据一项观察,6对聋哑夫妇结婚,他们中仅一对为全部子女聋哑。这是由于疾病的遗传异质性造成,使表型相同的患者,由于存在不同的基因型,所以他们的后代可以是不同基因的双重杂合子,不表现症状。
图12-2 一例假肥大型肌营养不良系谱
(3)X连锁隐性遗传:按孟德尔分离律,男性患者(半合子),全部女儿为杂合子;若女性为杂合子,则子女中携带此基因的概率各为1/2,但男性若获得此基因(半合子)则可发病,女性为携带者。某些常见X连锁遗传病,女性杂合子不易测出,有时出现男方患病,儿子也罹患的情况(母亲为未测出的杂合子)。如果女性杂合子完全不能检测或测出机会很少时,可用Bayes定律来推测,例如图12-2是一例假肥大型肌营养不良(DMD)的系谱。从Ⅱ1为患者、Ⅱ2为肯定携带者(已生育一个患儿Ⅲ1)来分析,Ⅰ2是杂合子无疑。问题是Ⅱ3是否杂合子携带者?由于Ⅰ2是杂合子,故Ⅱ3是携带者的前概率是1/2,她不是携带者的前概率也是1/2。她已生了3个儿子都正常,如果她是携带者,而个儿子正常,则条件概率为(1/2)3=1/8;如果她不是携带者,3个儿子正常,则条件概率为1。这样Ⅲ3是携带者的后概率为:
1/16/(1/16+1/2)=1/9
即由于Ⅲ3已生育了3个正常男孩,她是携带者的概率由1/2降至1/9,而不是携带者的可能性是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