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卫生战略目标
1986年,我国政府明确表示对“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战略目标的承诺;1988年进一步阐明实现该战略目标是2000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我国卫生保健事业将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据此确定了90年代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1990年,卫生部与国家计委、农业部、国家环保局、全国爱委会联合发布了《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简称《规划目标》),提出了初级卫生保健的最低限标准。
从70年代末开始,我国和WHO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我国建立了5个初级卫生保健合作中心和6个农村卫生示范县,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了初级卫生保健试点县。
80年代以来,国际上探索着两种不同目的的卫生保健战略目标。一种是WHO提出的全球战略目标。另一种是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卫生保健战略,目的是在摆脱医疗费用急剧上升造成的沉重负担,把战略的重点由医疗转向预防,开展社区保健和自我保健,加强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促进健康。一些国家把战略重点转移到预防保健的成功,引导世界各国进一步研究制订正确的战略目标。
我国的卫生方针和国内外的经验,推进了我国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实施,促进了我国预防保健战略和策略的形成,深化与发展了我国的初级卫生保健。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预防保健资源不足,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的趋势加快,环境恶化,生态失衡,灾害频繁,要实现我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关键在于结合国情,扬长避短,发扬我国卫生工作传统和优势,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我国卫生部在制订了《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疾病控制司、卫生监督司又组织制订了《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该目标形成了我国预防保健的战略和策略,深化与发展了我国的初级卫生保健事业,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标准发展。
二、我国预防保健战略
预防保健是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综合性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目标应是国家卫生目标的具体体现,也是阐明国家卫生目标,衡量和评价人群健康水平的指标,是提出国家预防保健策略和改进国家卫生状况的行动方案,加强预防保健是卫生部门90年代的战略重点。
(一)战略目标的制订
1.制订意义
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加强预防保健战略,进一步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也反映了疾病控制的必然趋势和客观需求。控制病因不明的疾病,预防慢性病和意外伤害等主要死亡原因,迫切需要开展健康教育,发展自我保健、家庭保健和社区保健,改变人群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这也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客观需要。
WHO提出的八条初级卫生保健要素中,至少有六条是预防保健的内容;卫生部提出的我国十三条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中,绝大多数是预防保健内容。因此,制订在内容上更加具体的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可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
2.指导思想
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应坚持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所提出的我国卫生保健事业的方针。90年代预防保健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将预防保健纳入政府规划,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作为指导思想。
3.制订原则
(1)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预防保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2)预防保健事业的发展速度优先于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速度;
由于长期以来卫生资源的分配与卫生工作重点不相适应,必须调整卫生资源的分配政策,以保证预防保健这个战略重点,不失时机地向预防保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