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毒途径及毒性
糜烂性毒剂施放后呈液滴态,雾态或蒸气态,加入胶剂则成胶状毒剂,可通过皮肤、呼吸道、眼及消化道等多种途径中毒,主要引起局部损伤,并可经上述途径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其不同途径毒性见表13-3、13-4。
表13-3 液滴态糜烂性毒剂对人的皮肤毒性
毒剂名称 |
染 毒 密 度(mg/cm2) |
致死剂量(mg/kg) | ||
红 斑 |
小水疱 |
大水疱 | ||
芥子气 |
0.005~0.01 |
0.10~0.15 |
0.2 |
70~100 |
氮芥 |
>0.01 |
0.5 |
1.0~3.0 |
20 |
路易氏剂 |
0.05~0.1 |
0.15~0.2 |
30 |
表13-4 芥子气不同途径的毒性
损伤程度 |
眼 |
呼吸道 |
皮肤 | |
蒸气(mg·min/m3) |
液滴 | |||
阈值损伤 |
≤12 |
12~70 |
50 |
10~20μg/cm2 |
非失能损伤 |
50~100 |
100 |
100~300 |
|
失能损伤 |
ICt50=200 |
ICt50=200 |
ICt50=1000~2000 |
770mg/人 |
致死或持久损伤 |
>800 |
LCt50=1000~1500 |
LCt50=10000 |
3000~7000mg/人 |
推测芥子气消化道吸收中毒的LCt50约为50mg/人。误食数毫克芥子气染毒水或食物即可引起消化道反应。
路易氏剂呼吸道中毒的ICt50≈300mg·min/m3,ICt50≈1300mg·min/m3。消化道吸收致死量为5~10mg/kg。眼对路易氏剂非常敏感,2mg/m3在很短时间内即可引起刺激和眼损伤。10~30mg/m3引起强烈刺激和严重损伤。
糜烂性毒剂一般列为致伤性毒剂,主要引起失能性损伤,妨碍部队机动,削弱部队战斗力。但若中毒严重或处理不当时,也可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