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开云app安装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理论教学 > 基础学科 > 核化学武器损伤 > 正文:皮肤放射损伤诊断
    

皮肤放射损伤诊断

  一、病史

  主要依据机体局部遭受电离辐射作用的历史;放射性落下灰沾染情况,个人防护条件;损伤的局部表现及发展的缓急等。

  二、病状与体征

  临床上凡有以下症状与体征应考虑为皮肤急性放射损伤:

  (一)在接触放射性物质过程中或接触后数天内,接触部位皮肤出现红斑、灼痛、肿胀或麻木等。

  (二)上述症状持续1~3天后红斑逐渐消失、肿、痛减轻或消失;

  (三)继首次红斑消退或上述症状减轻、消失之后再次出现红斑、肿胀、灼痛等,并逐渐加重;

  (四)重者局部皮肤继二次红斑后,逐渐形成水疱、坏死、糜烂或溃疡等。

  长期从事放射工作或接触放射性物质、皮肤受照射量较大的人员,以及皮肤急性放射损伤半年未愈,皮肤出现脱毛、干燥、脱屑、萎缩变薄、色素沉着或溃疡经久不愈者,应诊断为慢性皮肤损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2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