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动障碍
1.痉挛发作:发作时徐缓倒地,痉挛发作无规律性,或为四肢挺直,不能被动屈曲,或呈角弓反张状,或作挣扎乱动,双手抓胸,揪头发、扯衣服、翻滚、喊叫等富有情感色彩的表现。发作中面色潮红、双目紧闭、眼球游动、瞳孔正常,对光反应存在。一般无咬破舌头或其它外伤及尿失禁,同时也查不到病理反射。发作时间持续数十分钟。一般意识不完全丧失,发作后能部份回忆。
2.震颤:范围可及头、舌、肢体、腹壁等,为阵发性粗大不规则抖动,分散注意时减轻。
3.行立不能:卧位时双下肢活动正常,肌力良好,但不能站立,寸步难行。
4.瘫痪:可为截瘫、偏瘫、一(或二、三、四)个肢体瘫痪。其肌张力正常、减低或增强,被动运动时常有抵抗,无肌萎缩,腱反射存在,无病理反射和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障碍。
5.失音和不言症:失音者说话时声低如耳语。不言者坚持缄默不语,但笔谈能力完好。若合并有耳聋时称癔症性聋哑症。
(三)反射障碍:腱反射正常、活跃或减弱,偶有咽反射消失。
(四)内脏功能障碍
1.呕吐:多为顽固性呕吐,食后即吐,吐前无恶心,吐后仍可进食,虽长期呕吐,并不引起营养不良。消化道检查无相应的阳性发现。
2.呃逆:呃逆发作顽固、频繁、声音响亮,在别人注意时尤为明显,无人时则减轻。
3.过度换气:呈喘息样呼吸,虽然发作频繁而强烈,但无紫绀与缺氧征象。
4.其它:癔症球、多饮多尿、鼓肠等。
二、精神症状:多呈发作性。
(一)朦胧状态:突然出现意识范围缩小,与外界能作部份接触和对答,说话内容简单,常反映与病因有关的内心体验。有时出现双重人格或鬼神附体,可有明显生动的幻视、幻觉,情感丰富而逼真。持续半小时至1~2小时,叹口气后突然清醒,对发作中经历仅能部分回忆或完全为能回忆。
(二)木僵状态:突然起病,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双上肢屈肘握拳,双下肢伸直,被动运动时有抵抗,腱反射正常,无病理反射。双目紧闭,被动翻天眼球时上转或游动,瞳孔正常,对光反应存在。可伴有阵发性摒气,心律与血压正常。可持续数小时。
(三)情感爆发: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发病,表现为哭笑、喊叫、吵闹、愤怒、言语增多等,常以唱小调方式表达内心体验。情感反应迅速,破涕为笑并伴有戏剧性表情动作。发作持续时间常受周围有言语和态度的影响。发作时有轻度意识模糊,发作后能部分回忆。
(四)精神性遗忘症:以对引起精神创伤事件的局限性遗忘较多见,对即往经历和全部遗忘见于战时癔症。
(五)神游症:患者突然离家外出漫游,历时数日,清醒后对其过程不能回忆。
[病程和预后]
多呈发作性,急性起病,消失迅速。躯体症状可呈持续性,如治疗不当,可延续数年,甚至十余年,经适当治疗,多能迅速好转,癔症性性格特征显著者,易复发。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
癔症的疹断必须具有排除性与支持性两种依据。因此,诊断本症必须详询病史、症状演变进程,与疾病发生发展有关因素;认真分析症状的起因,性质和特征;详细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以排除其它疾病;尤其是儿童和中老年首次出现发作者,或与某些躯体器质性疾病并存时,更应慎重。不能仅根据病前有精神因素与暗示治疗有效而作出诊断,客观地估计精神因素和暗示性在每例患者的发病、治疗与转归上实际意义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