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疗也可称为全身治疗,其目的是要及时治疗由于外伤引起的全身脏器的功能障碍,防止由于全身因素引起脑障碍的加重。即早期将原发性损伤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和积极防止发生继发性损伤。这对颅脑创伤的预后有密切关系。这种处理必须争分夺秒地进行。首先是维护呼吸及循环系统的正常功能,如出现呼吸障碍,则动脉血中氧分压(PaO2)下降,呈脑低氧,同时动脉内二氧化碳分压(PaCO2)上升,促使脑血管扩张,脑血流量增加,造成颅内压力(ICP)上升。如合并其他脏器损伤出血或休克时,则可造成体血压下降,引起脑灌流压下降,出现脑缺血、缺氧,导致脑酸中毒,继而发生脑血管运动麻痹及脑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出现脑水肿、肿胀,进一步促使颅内压增高加重,病情恶化。为了防子和打破这一恶性循环,所以在处理颅脑创伤的一开始,就必须充分重视,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和氧的正常交换,使PaO2在20.0kPa(150mmHg)以上,PaO2在3.33-4.0kPa(25-30mmHg)为宜。与此同时,又必须维持静脉补液、输血的通路,以便补给水、电解质、营养以及药物治疗的需要。
一、循环障碍的处理
颅脑创伤和其他外伤一样,也可以出现外伤休克(原发性休克)。但一般症状较轻,暂时安静卧床即可恢复。如出现两次性休克(继发性休克)则应特别注意,要密切检查有无头部、胸腹部、四肢等大量出血引起的出血性休克,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有休克表现的病人,首先保持安静卧床、不作更多的搬动和检查,积极给以输液、输血、给氧和适当地注射升压药。休克状态纠正后,对输液量和浓度应加注意,勿因输液不当造成严重的脑水肿。一般要求脑灌流压(体血压-ICP)保持在下限8.0kPa(60mmHg),上限14.7kPa(110mmHg)为宜。
二、呼吸障碍的处理
严重的颅脑创伤常出现呼吸功能障碍,一般多来自以下两个方面。①来自大脑、脑干、高位脊髓等损伤出现的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障碍。②来自呼吸道阻塞或其附属器官如胸壁、横膈膜、肋间肌和肺等损伤所致。对这些呼吸障碍的病人,除根据其具体原因作特殊处理外,一般应首先将病人置于昏迷体位:面部向下,半侧横卧,给氧及呼吸兴奋剂,吸引出呼吸道分泌物。对小儿或老年人,可作气管插管,对成人应作气管切开,以确保呼吸道通畅。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开放性损伤的处理
(一)仅有头皮损伤在伤口周围一定范围内剃去毛发,用肥皂水、双氧水、清水等冲洗伤口,除去伤口内及其周边的一切异物,彻底止血,创缘清理后,在无菌情况下一期缝合,术后给以抗感染治疗。
(二)开放性损伤伴有单纯性颅骨骨折与一般头皮开放性损伤处理相同。
(三)开放性严重凹陷或粉碎骨折除进行上述清创处理外,应将粉碎的骨片摘除,然后一期缝合伤口,半年后再作颅骨成形。
(四)颅骨及脑组织复合伤对复杂型颅骨骨折伴有硬脑膜及脑组织损伤、异物或骨折片刺入脑内或脑组织脱出时,除彻底清创,清除骨折片、异物及坏死脑组织外,应争取硬脑膜一次缝合。如有缺损则用颞肌膜或大腿肌膜修补,伤口一期缝合,术后抗感染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