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疾病的症状并不是完全孤立的,其中某些症状可以综合征的形式而合并出现。综合征或一组症状和体征,可能在疾病的某一阶段突出地表现出来,它是某些疾病整个临床相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神经系统中某种病理生理过程中的集中反应。有的疾病可以有它所特有的综合征,但是同一综合征也可能出现于不同的疾病中。综合征所包含症状并非无规律的结合,而是具有一定的内部联系或某种意义上的关连性。这些特征性的意义对确定诊断都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