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人临终过程中,帮助他和他的家属得到安宁比之于坚持医疗常规或去纠正无症状表现的生理异常来要重要得多。然而,令人痛苦的症状应尽可能有效地预防或减轻。同样重要的是预防各种因素造成的全身难受的感觉。这些因素(例如疼痛;身体方面的损害;心理障碍;社会,家庭,经济和精神方面的忧虑)汇合在一起会破坏生活的质量。
人们在考虑哪些是重要的事情时态度是不同的,尤其是面临死亡时。有些人设法给生命划上圆满的句号:他们和亲友外出共渡时光以表达对他们的爱;他们要完成生命中的重要计划;他们不再过无所事事的生活。另一些人无法接受即将来临的死亡,想避免这一结局。对某些人来说,生命必须延续,即使是以疼痛,明显的精神错乱和严重的呼吸抑制为代价。而另一些人认为对生活质量的关注应超越一切:他们宁愿活得舒适一点而不愿忍受长期的不能活动和与疾病作斗争的生活。
在制订医疗方案时,应首先考虑病人的意愿。一个害怕痴呆更甚于死亡的病人应该和一个不管生活质量如何都想苟延残喘的病人在治疗上有所不同。同样重要的是了解当地有关生活意愿的法律和规定,委托的持久效力和复苏及住院的步骤,以保证病人对医护方面的要求在他们不能直接表达时也能得到遵循。
对于临终病人进行支持性医护可能是唯一现实的目标。控制住折磨人的症状可使病人及其家属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共享宝贵的时光。然而,把一个病人的医护措施说成已从治愈性变为支持性,或是从治疗变为姑息,是对决策过程过分地简单化了。
有时,积极治疗还是适当的。一位临终的病人可以从治愈性,康复性或预防性治疗的尝试中得益,就像一位将死的人可从症状控制和心理咨询中得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