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高血压危象(心血管内科)指在高血压基础上发生暂时性全身细小动脉强烈痉挛,导致血压急剧升高并引起一系列临床症状。其诱因包括过度劳累、精神创伤、寒冷及内分泌失调等。
症状表现:
1.血压突然升高。收缩压220-240mmHg;舒张压120-130mmHg以上。2.交感神经强烈兴奋表现。发热、出汗、心率加快、皮肤潮红、口干、尿频、排尿困难及手足颤抖等。3.急性肺水肿、高血压脑病或急性肾功能衰竭表现。眼底视乳头渗出、水肿、火焰状出血等。
诊断依据:
1.高血压病史。2.血压突然急剧升高。3.伴有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脑病/肾功能不全/视乳头水肿、渗出、出血等靶器官严重功能障碍。
治疗:
治疗原则 1.应在加强监护条件下立即接受静脉药物降压治疗;2.尽快将血压降低至安全范围(舒张压90-100mmHg),同时切忌降压过度,导致重要器官灌流不足;3.重点保护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的发生或加重;4.病情稳定后应逐步过渡至常规抗高血压治疗方案和原发病的治疗。
用药原则 1.本症为心血管急、危症之一,应力争尽快使血压控制在安全范围,优先考虑静脉给能快速发挥作用的药物。2.应重点保护心、脑、肾重要器官,根据个体化特点考虑用药。3.血压及症状控制后应将治疗逐渐过渡到常规抗高血压治疗,防止反复。
预防常识:
高血压危象,是一种有高度危险性的心血管急危重症。须立即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凡高血压患者一旦出现血压急骤升高且伴有心、脑、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者应即刻到医院就诊,接受专科治疗,防止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系统降压治疗、避免过度劳累及精神刺激等预防措施有助于大大减少高血压危象的发生。病情稳定后应逐步过度至常规抗高血压治疗并长期坚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