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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密设置的有关要求

更新时间:2011/2/26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密设置有关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考试的试卷、答题卡以及机考专用物品的安全保密,现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密室设置要求如下:
一、保密室须设置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应为钢混结构的套间,外屋供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使用,内屋用于存放试卷,应保证外屋可观察到内屋情况;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保密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干粉灭火器等装置,试卷保密室应配置相关设施(如观察窗、监视器等),并安装经公安部门批准生产的防盗门,保密室有关设备在保密室使用期间应确保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内屋门锁和内屋防盗门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四、保密室的窗户、内外屋之间隔断或观察窗须安装防护网等防盗设施,防护网应使用直径8mm以上钢制防护网,或直径12mm以上的钢筋,横向间距不超过100mm,纵向间距不超过500mm,用膨胀螺丝固定于墙壁;
五、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六、各考区保密室须经过省级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
七、各考点保密室须经过考区和同级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
八、每次使用保密室前,各考区、考点须自查并报同级公安、保密部门检查批准;
九、保密室使用期间,要接受上级考试主管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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